自明年10月1日起,凡未取得《民用航空油料供應企業適航批準書》的供油企業不能從事供油工作;未列入《批準書》項目單中的油料牌號不能銷售;未取得《民用航空油料檢測單位批準函》的檢測單位不能提供航油檢測服務。
此前,民航總局航油適航審定委員會(FCB)正式向中航油有限責任公司暨華北公司頒發《民用航空油料供應企業適航批準書》和《民用航空油料檢測單位批準函》。中國航空油料有限責任公司已成為中國內地的第一家獲得該證件的民用航空油料供應商和檢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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